A.两个或者两个以上行政机关以共同的名义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以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作为被申请人,另一个行政机关作为第三人。
B.对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依法设立的派出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申请行政复议的,该派出机关为被申请人
C.下级行政机关依照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经上级行政机关批准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批准机关为被申请人
D.行政机关设立的派出机构、内设机构或者其他组织,未经法律、法规授权,对外以自己名义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该派出机构为被申请人
E.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委托的行政机关为被申请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