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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选题] 共用题干石某在A市甲区的某栋住宅楼3楼拥有住房一套。为了能够顺利出租,石某与A市乙区的荣发装修公司签订房屋装修合同,由荣发公司负责对房屋进行全面的装修。在装修过程中,荣发公司的工作人员卫某不慎将窗户上的玻璃撞破,其中的一块碎玻璃掉下来,将从住宅楼下经过的张某(女)的脸严重划伤。张某被送到医院紧急治疗后,马上委托律师与户主石某以及荣发公司的工作人员进行交涉,但是因双方分歧较大,未取得任何结果。张某于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根据上述案情,请回答以下问题:

A.甲区人民法院、乙区人民法院对本案都有管辖权

B.张某可以任意选择向甲区或乙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C.乙区人民法院的移送管辖是错误的

D.甲区人民法院可以自己对本案无管辖权为由,再行移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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