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学历类 > 自学考试
问题:

高效找答案就上答案窝。欢迎访问daanwo.com
[单选题]甲、乙、丙三人于2007年10月投资设立A普通合伙企业,11月1日甲在与B公司的借款合同中,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但甲未将此事通知合伙人乙和丙。根据我国《合伙企业法》的规定,下列各项中,正确的是()。

A甲的出质行为无效

B甲的出质行为有效

C将甲作为退伙处理

D如果甲的行为给B造成损失,应当由合伙企业承担赔偿责任

高效找答案就上答案窝。欢迎访问daanwo.com
Tags:
答案解析:

您可能感兴趣的问题
相关问题
关于我们 | 用户指南 | 版权声明 | 给我留言 | 联系我们 | 积分商城 | 答案求助 | 网站地图
Copyright © 2024 www.daanwo.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