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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廉政知识测试题库(附答案解析)

类型:全真试卷  解析:无解析  年份:2024  ★收藏  ✚纠错

  一、单选题

  1.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从这个总源头出发,坚持,坚持导向和导向相结合,与时俱进完善纪律规范,进一步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A)

  ①党的纪律②党章③严的基调④问题⑤效果⑥目标⑦全面从严⑧党的建设

  A.②③④⑥B.①③④⑤C.②⑦④⑤D.⑧③④⑥

  解析:《条例》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从党章这个总源头出发,坚持严的基调,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相结合,与时俱进完善纪律规范,进一步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带动各项纪律全面从严,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发挥纪律建设标本兼治作用,为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提供坚强纪律保障。《条例》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从党章这个总源头出发,坚持严的基调,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相结合,与时俱进完善纪律规范,进一步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带动各项纪律全面从严,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发挥纪律建设标本兼治作用,为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2.要坚持一起抓,把《条例》纳入党员、干部(培训)必修课,增强遵规守纪的自觉。(B)

  A.党章党纪党规B.党性党风党纪

  C.党风政风作风D.规定纪律法律

  解析:通知要求,各级党委(党组)要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认真抓好《条例》的贯彻执行,对违反党纪的问题,发现一起坚决查处一起,切实维护纪律的刚性、严肃性。要坚持党性党风党纪一起抓,把《条例》纳入党员、干部培训必修课,增强遵规守纪的自觉。< ……此处隐藏255674个字…… 衔级、级别、岗位和职员等级、职称、薪酬待遇。(×)

  解析:《政务处分法》第二章第二十六条公职人员受到开除以外的政务处分,在政务处分期内有悔改表现,并且没有再发生应当给予政务处分的违法行为的,政务处分期满后自动解除,晋升职务、职级、衔级、级别、岗位和职员等级、职称、薪酬待遇不再受原政务处分影响。但是,解除降级、撤职的,不恢复原职务、职级、衔级、级别、岗位和职员等级、职称、薪酬待遇。

  85.公职人员被开除,不得录用为公务员以及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

  解析:《政务处分法》第二章第二十四条公职人员被开除,或者依照本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受到解除人事关系或者劳动关系处理的,不得录用为公务员以及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

  86.公职人员违反规定设定、发放薪酬或者津贴、补贴、奖金,情节较重的,予以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情节严重的,予以降级或者撤职。(√)

  解析:《政务处分法》第三章第三十五条有下列行为之一,情节较重的,予以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情节严重的,予以降级或者撤职:(一)违反规定设定、发放薪酬或者津贴、补贴、奖金的。

  87.公职人员工作中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行为,情节严重的,予以降级或者撤职。(×)

  解析:公职人员工作中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行为,情节严重的,予以开除。《政务处分法》第三章第三十九条有下列行为之一,造成不良后果或者影响的,予以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情节较重的,予以降级或者撤职;情节严重的,予以开除:(三)工作中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行为的。

Tags:廉政知识测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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