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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04月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自考真题及答案

类型:全真试卷  解析:有解析  年份:2023  ★收藏  ✚纠错

一、单项选择题

(每小题1分,共20分。)

1、我国环境保护法对环境的定义限定在______。

    A.社会因素范畴内

    B.经济因素范畴内

    C.自然因素范畴内

    D.人文因素范畴内

 

2、作为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律关系客体的环境利用行为分为______。

    A.本能利用行为和开发利用行为

    B.本能利用行为和自然资源利用行为

    C.环境容量利用行为和自然资源利用行为

    D.环境功能利用行为和自然资源利用行为

 

3、根据《水法》的规定,处理单位与个人之间发生的水事纠纷,错误的是______。

    A.当事人不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B.在水事纠纷解决前,当事人不得单方面改变现状

    C.当事人可以申请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或者其授权的部门调解

   ……此处隐藏17381个字…… 资源而造成生态破坏,进而对他人人身权、财产权、环境权益以及公共财产造成损害的行为。环境污染侵权是指因向环境排放污染物造成环境污染,进而对他人人身权、财产权、环境权益以及公共财产造成损害的行为。其中,环境污染侵权是量多面广、影响最大的一类环境侵权。    

五、案例分析题

34、本案中公司的偷排行为如果构成犯罪,犯罪主体是公司,构成单位犯罪。作为法定代表人,王某等主要负责人应承担刑事责任。     35、如果对硝基苯乙酮的生产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应由公司组织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可以由公司自己进行环评,也可以委托第三方进行环评。     36、本案中,公益诉讼起诉人在依法履行诉前公告程序后,无适格主体提起诉讼,社会公共利益仍处于受侵害状态。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提起检察环境公益诉讼。     37、根据《环境保护法》第五十九条规定,本案中,S公司被罚款20万元,责令10日内改正,如果S公司在10日内拒不改正,则由生态环境局自第11日起,按照20万元按日连续处罚。     38、本案中生态损害赔偿权利人是国务院授权的S市政府,赔偿权利人可以根据有关职责分工,指定S市生态环境局负责具体工作。     39、本案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程序:第一,由生态环境局初步调查,确认S公司已造成生态环境损害并进行损害评估。第二,正式启动磋商程序。第三,召开磋商会议。第四,经过磋商,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并签署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协议。如果不能达成一致协议的,权利人可以提起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     40、协议签订后,双方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由法院裁定赔偿协议有效。    

 

Tags: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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