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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法律硕士联考专业基础课(法学)真题及答案

类型:全真试卷  解析:有解析  年份:2022  ★收藏  ✚纠错

一、单项选择题

(下列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

1、A国人甲拐卖B国妇女到我国境内被查获。对此,下列观点正确的是______。

A.我国没有刑事管辖权,应由A国管辖

B.我国没有刑事管辖权,应由B国管辖

C.我国有刑事管辖权,应当按照我国刑法管辖

D.我国有刑事管辖权,应该适用相关国际管理管辖

2、下列选项中不应认定为存在犯罪故意的是______。

A.精神病犯罪的

B.醉酒的人犯罪的

C.防卫过当造成重大损害的

D.不可抗力造成损害结果的

3、甲为报复,通过AI换脸技术将淫秽视频中的人脸图像换成乙的脸,并在网上传播;乙受辱导致精神失常。甲构成什么犯罪?______

A.侮辱罪

B.诽谤罪

C.报复陷害罪

D.传播淫秽物品罪

4、适用没收财产刑时可以没收______。

A.被告人收受的贿赂款

B.被告人持有的股票

C.被告人的土地承包经营权

D.被告人作案使用的电脑

5、如果我国刑法规定犯甲罪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对犯甲罪的被告人适用减刑时______。

A.可以判处拘役

B.可以判处无期徒刑

C.可以判处八年有期徒刑

D.可以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

6、下列行为人中,应认定为走私毒品罪的是____ ……此处隐藏47341个字…… 40、丙与戊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有效。

理由:根据《民法典》第143条规定,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①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②意思表示真实;③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因此,只要当事人具有相应的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且不违法和不违反公序良俗,丙与戊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虽然是无权处分合同,但仍然有效。    41、戊不能依据善意取得制度取得房屋所有权。

理由:根据《民法典》第311条第1款规定,无处分权人将不动产或者动产转让给受让人的,所有权人有权追回;除法律另有规定外,符合下列情形的,受让人取得该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①受让人受让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时是善意;②以合理的价格转让;③转让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已经登记,不需要登记的已经交付给受让人。由此可知,戊若主张善意取得房屋,要符合以上法律规定的条件,但该房屋因丁的异议登记并未过户到戊的名下,因此戊无权主张善意取得该房屋。    42、丁有权请求分割房屋。

理由:该房屋为甲和丁在同居期间共同出资购买,实际为甲和丁共有。由于甲和丁在同居期间共同购买的财产不属于共同共有,而且双方对于同居购买的财产归属并没有作特别约定,故该房屋应为按份共有,丁依法应当按照其出资比例享有房屋的份额,丁作为按份共有人享有随时请求分割请求权。    43、丁腹中的胎儿有权继承甲的部分遗产。

理由:《民法典》第16条规定,涉及遗产继承、接受赠与等胎儿利益保护的,胎儿视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但胎儿娩出时为死体的,其民事权利能力自始不存在。因此,丁腹中的胎儿有权继承甲的部分遗产。但若胎儿娩出为死体时,其民事权利能力自始不存在,不享有继承权。

Tags:法律硕士联考 专业基础课 法学 石油党建“每日答题”2019年9月26日试题及答案 石油党建“每日答题”2019年9月27日试题及答案 石油党建“每日答题”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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