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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春季国家开放大学(中央广播电视大学)经济法律基础(专科)期末考试试题及答案

类型:全真试卷  解析:有解析  年份:2019  ★收藏  ✚纠错

一、单项选择题(总题数:20,分数:20.0分)

1、股份公司的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

A、1年内不得转让

B、2年内不得转让

C、3年内不得转让

D、4年内不得转让

答案:A

2、反不正当竞争法中的“经营者”是指()。

A、一切法人

B、一切法人和个人

C、从事商品经营或盈利性服务的法人,其他经济组织、个人

D、从事盈利性服务的法人、其他经济组织

答案:C

3、1890年世界上第一部反垄断法《谢尔曼法》颁布,颁布该法的国家是()。

A、美国

B、英国

C、法国

D、德国

答案:A

4、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赋予消费者的第一项权利是()。

A、安全权

B、知悉权

C、请求权

D、自由选择权

答案:A

5、有限责任公司的董事会是()。

A、是公司的权力机构

B、是公司日常经营管理机构

C、公司的内部监督机构

D、公司股东会的常设执行机关

答案:D

6、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每年召开的董事会至少是()。

A、4次

B、3次

C、2次

D、1次

答案:C

< ……此处隐藏8541个字…… 年8月向当地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办理报批手续,结果未被批准成立公司。

请问:为什么?

答案:本案有下列违法之处:

(1)王某以其个人所有的非专利技术作价出资人民币50万元超出了法律规定。根据法律规定,以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作价出资的金额不得超过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20%。

(2)三方对公司承担无限责任违反了公司法规定。我国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对公司债务只能承担有限责任。

(3)股东人数较少、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一名执行董事、不设董事会;同时,有限责任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应为股东会而非董事会。

(4)根据法律规定,有限责任公司不得向社会公开发行股票。

35、2000年12月底,某市地方税务局在对其辖区的单位进行税务检查时,发现一会计师事务所没有按照规定代扣代缴其10名员工个人所得税20000元。税务局责令该会计师事务所在3个月内缴清所欠税款,但是该会计师事务所以债务过多来推诿搪塞,而且采取作假账的方式来应付税务机关的检查。税务机关多次向该所发出《催缴税款通知书》,该所仍逾期不缴。为了保证税款顺利缴入国库,税务机关依法通知其开户银行强制扣缴其账户中的存款20000元。该所对税务机关采取的强制措施不服提起行政诉讼。

请问:税务机关的处置正确吗?

答案:正确。根据税法规定,本案中,该会计师事务所为其成员的所得税款扣缴义务人,应当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但是,该所却以种种理由为借口,不及时履行其义务,而且还采取作假账的方式来逃避税务检查,因此税务机关有权采取强制执行措施保证税款入库,并且可以处以相应的滞纳金。

Tags:国家开放大学 中央广播电视大学 经济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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