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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选题]甲公司欠税40万元,税务局要查封其相应价值产品。甲公司经理说:“乙公司欠我公司60万元货款,贵局不如行使代位权直接去乙公司收取现金。”该局遂通知乙公司缴纳甲公司的欠税,乙公司不配合;该局责令其限期缴纳,乙公司逾期未缴纳;该局随即采取了税收强制执行措施。根据行政法律制度和债权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只要甲公司欠税,乙公司又欠甲公司货款,该局就有权行使代位权 B、如代位权成立,该局应当向人民法院请求行使代位权 C、该局有权责令乙公司限期缴纳 D、该局有权对乙公司采取税收强制执行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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