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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04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婚姻家庭法真题及答案

类型:全真试卷  解析:有解析  年份:2018  ★收藏  ✚纠错

一、综合题
1、简述收养的法律特征。
答案:
解析:
①收养行为的身份性。②收养关系主体的限定性。③收养关系的可变性。
2、试述我国《婚姻法》关于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的原则。
答案:
解析:
根据我国《婚姻法》和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人民法院处理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分割问题,应坚持以下原则:
①男女平等。基于应分割的财产是夫妻共同财产,在婚姻存续期间双方有平等处理权,在离婚分割时双方也处于平等地位。
②保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这一原则意味者,一方面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不得侵害女方和子女的合法权益;另一方面,应视女方的经济状况及子女的实际需要给予必需的照顾。
③尊重当事人意愿。在分割共同财产时尊重当事人意愿,是尊重公民财产权利的一种表现。
④照顾无过错一方。在分割共同财产时对无过错一方适当多分,对有过错一方适当少分。
⑤有利财产、方便生活。—方面,对夫妻共同财产中的生产资料,分割时不应损害其效用和价值,以保证生产活动和财产流通的正常进行;另一方面,对于夫妻共同财产中的生活资料,分割时也应视各自的实际需要,从而做到方便生活,物尽其用。
⑥不得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利益。离婚时不能把属于国家、集体和他人所有的财产当作夫妻共同财产加以分割。
3、筒述男女平等原则的具体表现。
答案:
解析:
①男女双方同等适用法律规定的结婚或离婚条件及程序,同等享有法律规定的配偶权利,同等承担法律规定的配偶义务。②父和母、子和女同等适用规范家庭关系的法律规范。③兄弟与姐妹、(外)祖父与(外)祖母在家庭中地位平等,同等条 ……此处隐藏13525个字…… 3岁)由乙抚养,如乙再婚,丙则由甲抚养。后乙在丙6岁时再婚,甲去乙家欲接丙回去抚养,乙不允。甲即从幼儿园将丙接回,并电话告知乙。为此,双方发生争执,诉至法院。下列表述正确的有
  A、甲乙均为丙的监护人
  B、乙的行为是违约行为,受合同法调整
  C、甲欲行使对丙的抚养权,应通过诉讼程序解决
  D、甲乙的协议违反了法律
答案:A,C
四、名词解释题
39、家庭
答案:
解析:
家庭是社会的细胞,也是初级社会群体的典型形式。一般而言,家庭是建立在姻缘关系和肌缘关系基础上的人类共同生活的初级社会群体。根据当今家庭的发展变化,也有人对家庭进行了操作性定义,即指共同居住、共同生活和财产共享的初级社会群体。家庭中最重要的活动乃是性、生育与经济活动。
40、法定婚龄
答案:
解析:
法定婚龄:法律规定的最低的结婚年龄,即结婚当事人在此年龄上始得结婚,在此以下不许结婚。
41、分别财产制
答案:
解析:
分别财产制是指已婚妇女有权将婚前或婚后取得的财产作为独立的财产,单独对该项财产进行管理和处分。
42、限制离婚主义
答案:
解析:
限制离婚主义:夫妻双方均享有离婚请求权,但法律时离婚条件严加限制的立法主张。
43、收养的拟制效力
答案:
解析:
收养的拟制效力:收养依法创设新的亲属关系及其权利义务的效力,也称为收养的积极效力。
 

Tags:高等教育自学考试 婚姻家庭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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