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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法律硕士联考专业基础课(法学)真题及答案

类型:全真试卷  解析:有解析  年份:2023  ★收藏  ✚纠错

  一、单项选择题

  1.根据以下案情,回答下面两小题。

  甲与母亲发生争执,一气之下将电脑显示器从五楼抛下,掉落到行人刘某身旁,导致刘某受惊摔伤,入院就医。派出所接警后派两名民警着警服到场处置,甲突然掏出管制刀具追赶到场民警,严重危及民警人身安全。(分数:38.37)

  (1).甲的行为应认定为______。

  A.高空抛物罪和袭警罪√

  B.高空抛物罪和妨害公务罪

  C.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和袭警罪

  D.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和妨害公务罪

  解析:AB两项,袭警罪是指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公务的人民警察。妨害公务罪是指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甲用管制刀具袭击人民警察,严重危及民警人身安全,妨害警察正常执行公务,构成袭警罪和妨害公务罪。但袭警罪是妨害公务罪的特别法条,应当优先适用,甲应认定为袭警罪。CD两项,高空抛物罪是指从建筑物或者其他高空抛掷物品,情节严重。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是指使用与放火、爆炸、决水、投放危险物质方法危险性相当的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甲将电脑显示器从五楼抛下,达不到与放火、爆炸、决水等危险性相当的危害公共安全的程度,只能成立高空抛物罪。

  (2).如事后经鉴定,甲系间歇性精神病人,案发时处于精神正常状态,则甲______。

  A.无需承担刑事责任

  B.应由政府强制医疗

  C.应被责令具结悔过

  D.应赔偿刘某经济损失√

  解 ……此处隐藏25626个字…… 由:

  (1).丙是否有权解除房屋租赁合同?

  正确答案:(丙有权解除房屋租赁合同。具体分析如下:《民法典》第563条第1款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①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②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③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④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⑤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本题中,丙因房屋漏水长期无法正常经营,其租赁房屋的合同目的不能实现,所以守约方丙有权解除合同。)

  (2).丙是否有权请求甲赔偿其装修损失和营业损失?

  正确答案:(丙有权请求甲赔偿其装修损失和营业损失。具体分析如下:《民法典》第584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本题中,丙的装修损失属于直接损失,营业损失属于可得利益损失,均属于赔偿范围。)

  (3).乙要求甲先解决油烟和噪音问题,否则不予维修,其主张是否成立?

  正确答案:(乙的主张不成立。具体分析如下:《民法典》第526条规定,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应当先履行债务一方未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请求。先履行一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请求。本题中,乙的维修义务与油烟、噪音问题的解决不构成对待给付,乙不得以甲未解决油烟、噪音问题为由行使抗辩权,拒绝履行维修义务。)

Tags:法律硕士联考专业基础课 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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