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试卷大全 > 研究生类 > 学硕统考专业

2013年法律硕士联考专业基础课(非法学)真题 及答案

类型:全真试卷  解析:有解析  年份:2013  ★收藏  ✚纠错

一、单项选择题

(下列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

1、甲使用暴力劫取国有档案,人民法院根据我国《刑法》第329条“抢夺、窃取国家所有的档案的,处……”的规定,判决甲犯抢夺国有档案罪。本案中,法院的解释属于______

    A.司法解释    B.文理解释    C.目的解释    D.扩大解释

 

2、2012年5月,缅甸籍毒贩糯糠在泰国境内制造“湄公河惨案”,杀害了十余名我国船员,后被老挝移送我国受审,我国司法机关关于对于糯糠进行刑事审判的依据是______

    A.属地管辖权    B.保护管辖    C.普遍管辖权    D.属人管辖权

 

3、下列选项中,符合我国刑法关于罚金规定的是______

    A.罚金在判决指定的期限内一次或者分期缴纳

    B.不允许未成年罪犯的监护人代为垫付罚金

    C.在判决指定的期限内不 ……此处隐藏55203个字…… 才能为社会所知,市场交易安全才得以保障。     61、法律的表现形式:国家立法机关制定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立法文件。主要包括:宪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基本法律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制定的除基本法律以外的其他法律。    

六、案例分析题

62、盗窃罪。甲的行为没有利用“利用职务便利”取得财物,甲是会计,没有保管现金的职位便利,他获取20万完全是通过窃取而获得,故不构成贪污罪,也不构成职位侵占罪,而是构成盗窃罪。     63、自首;立功。甲在董事长的陪同下,甲到派出所供述了上述事实,属于“自动投案后如实供述自己是犯罪事实”,因此,成立自首;公安机关根据甲提供的线索,捣毁了设于该宾馆的赌场,缴获赌资30万元,并抓获数十人涉赌人员。也就是说,甲协助公安机关抓获了实施赌博犯罪的人,按照刑法规定,是一种立功行为。     64、甲没有权利单方解除合同。因为该书依然存在,且甲知晓该书的下落,不属于履行客观不能的情形,无法交付整套书籍是由于甲的原因造成的,因此,该买卖合同目的仍然可以实现,甲不能够解除合同。     65、丙有权拒绝归还此书。因为甲没有履行悬赏广告中的对丙的义务,丙可以行使留置权。     66、丙要求甲支付酬金,有以下条件:其一,甲发出的悬赏广告合法有效,在丙完成悬赏广告中规定的事项时,该悬赏广告未被撤销。其二,丙完成悬赏广告中规定的事项,即将中卷拾到,并归还于甲。     67、乙有权利。可以行使代位权要求丙交付,但是丙可以以留置权为由抗辩于乙,因此,其请求权会遭到丙的抗辩。    

 

Tags:法律硕士联考 专业基础课 非法学 石油党建“每日答题”2019年9月26日试题及答案 石油党建“每日答题”2019年9月27日试题及答案 石油党建“每日答题”2
您可能感兴趣的试卷
相关试卷
关于我们 | 用户指南 | 版权声明 | 给我留言 | 联系我们 | 积分商城 | 答案求助 | 网站地图
Copyright © 2024 www.daanwo.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