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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法学学科综合水平考试真题及答案

类型:全真试卷  解析:有解析  年份:2019  收藏  纠错

 

一、不定项选择题

(下列四个备选项中有一个以上选项是正确的。)

1、法律原则在法律适用中的作用主要表现在______。

    A.指导法律推理

    B.将自由裁量限制在合理范围内

    C.指导法律解释

    D.补充法律漏洞参考

 

2、不拘泥于法条的字面含义,而是对各种价值、利益、行政进行综合平衡和选择的推理方式是______。

    A.归纳推理

    B.类别推理

    C.类比推理

    D.辩证推理

 

3、关于法律分类的表述,正确的是______。

    A.按照法律的创制与适用主体不同,法律可分为成文法与不成文法

    B.《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是一般法

    C.普通法系国家普遍采用公法与私法的划分方法

    D.不成文法 ……此处隐藏35545个字…… 客观情况,均不影响行为人放弃犯罪自动性的成立。反之,虽然犯罪客观上尚可继续实施与完成,但行为人却误认为不可能进行,这种情况下行为人是基于认识错误而被迫停止犯罪,不成立停止犯罪的自动性。第二,行为人出于本人意志而停止犯罪。自动性是犯罪中止区别于犯罪预备、犯罪未遂形态的关键特征。

    c.彻底性。即行为人在主观上彻底取消了原来的犯罪意图,客观上彻底放弃了自认为本可继续实施的犯罪行为,而且从主客观的统一上行为人也不打算以后再继续实施该项犯罪。彻底停止犯罪是相对而言的,是指行为人必须彻底放弃正在进行的某个具体的犯罪而非行为人在以后任何时候都不再犯同种犯罪,更不能理解为行为人在以后的任何时候都不再犯任何罪。

    ②自动有效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犯罪中止,除了上述特点外,还具备“有效性”:

    行为人必须有效地防止了其已实施的犯罪之法定结果的发生,使犯罪未达既遂状态而停止下来。若行为人虽然采取了防止既遂结果发生的积极措施,但实际上未能阻止既遂结果发生的,或者该犯罪结果之未发生是由于其他原因所致,则不能认定行为人构成犯罪中止,而应为犯罪既遂或犯罪未遂。

    (2)对中止犯的处罚原则

    根据《刑法》第24条第2款的规定,对于中止犯采取必减主义,并区分两种情况予以不同处理:①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②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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