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选择题(总题数:45,分数:45.0分)
1、“哪里没有法律,哪里就没有自由。”关于这句话,下列理解正确的是______
(分数:1.00分)
A、人生而自由,因此自由与法律无关
B、自由意味着人可以从事任何自己想做的事情
C、法律以保障个人自由为唯一的价值和目标
D、若没有法律的保障和约束,自由便荡然无存
答案: D
解析:
法律和自由之间不是矛盾的关系,尽管法律要对人们的行为进行必要的约束,但是自由不是绝对的自由,只有在一个相应的恰当范围内才能够真正地被人们所享有。如果说每个人都拥有绝对自由,那么谁都不自由了。法律能够保证民众享受现实的自由。
2、有法谚云:“法律为未来作规定,法官为过去作判决。”关于该法谚,下列说法正确的是______
(分数:1.00分)
A、法律的内容规定总是超前的,法官的判决根据总是滞后的
B、法官只考虑已经发生的事实,故判案时一律选择适用旧法
C、法律绝对禁止溯及既往
D、即使案件事实发生在过去,但“为未来作规定”的法律仍然可以作为其认定的根据
答案: D
解析:
“法律为未来作规定 ……此处隐藏50832个字…… 登记在陈某和胡某名下,即陈某父母以“行为”的方式表明将房屋赠与夫妻双方。因此,该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案例:事实一:杨某跟王某共同密谋盗窃,准备离开时碰见了张某,张某大喊一声,王某就赶紧逃了,杨某拿起旁边的斧头,向张某扔了过去。
事实二:张某的儿子听见外面有动静,就出去查看,看到杨某拿着砍刀正追着张某砍,于是张某的儿子就过去拿起扁担把杨某砸成重伤,晕倒在地。
事实三:张某觉得自己一直被杨某追着打,看到杨某昏倒在地,就往杨某身上跺,一直跺到杨某停止呼吸。
问题:
79、事实一中,杨某和王某各构成什么罪? (分数:1.00分)
答案:王某构成盗窃罪,杨某构成抢劫罪。杨某跟王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实施了共同盗窃的行为,所以在盗窃的范围内成立共同犯罪。杨某盗窃后,为抗拒抓捕当场对张某使用暴力,构成抢劫罪,属于转化型抢劫。
80、如何评价事实二中张某的儿子的行为?(分数:1.00分)
答案:张某的儿子构成正当防卫。正当防卫是指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张某的儿子为保护张某的生命权对不法侵害人杨某实施了防卫行为,符合正当防卫的构成要件。
81、如何评价事实三中张某的行为?(分数:1.00分)
答案:张某的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此时杨某的不法侵害已经结束,张某的行为属于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的生命,构成故意杀人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