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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法学基础真题及答案

类型:全真试卷  解析:有解析  年份:2013  ★收藏  ✚纠错

法理学部分
 
一、名词解释
(每题5分,共20分)
1、判例法
 
2、法的起源
 
3、强制性规范
 
4、无权(效)解释
 
 
二、简答题
(每题10分,共20分)
5、简述执法效率原则。
 
6、简述根本法与普通法的划分标准及意义。
 
 
三、分析题
(共15分)
7、请对下面这段文字表达的观点给予分析评论。
    “法理学所涉及的问题,所使用的视角,大部分与法律实务者的日常关系相距甚远:它所涉及的问题无法参照或根据常规的法律文件推理而加以解决,它所运用的视角也无法演绎出法律原理和法律推理。”
 
 
四、论述题
(20分)
8、试述马克思主义法学关于法的本质的学说。
 
 
宪法学部分
 
一、名词解释
(每题4分,共20分)
9、宪法性法律
 
10、共和政体
 
11、间接选举
 
12、民族区域自治制度
 
13、物质帮助权
 
 
二、简答题 ……此处隐藏20398个字…… 权原则的产物。即尊重人格,保护公民的权利和平等自由,限制国家权力,充分表达人民的意志和利益。
    b.宪法的正当性还包括程序正当,即宪法的创制符合法治原则的要求。
    c.正当性的宪法还得有稳定性。
    ②宪法至上原则要求以司法审查为保障
    在立宪国家,只有建立适合本国实际的违宪审查机构和违宪审查程序,开展积极的富有成效的护宪工作,才能真正实现宪政,才能确保宪法的最高权威,才能使人权和人的自由得到切实保障。由于它在维护宪法方面所具有的特别重要的功能和地位,因而具有特殊的意义。
    此外,与违宪审查体制有关的宪法实施监督制度和合宪评价机制也是实现宪政目标的必要法律调控措施。
    (5)宪法至上原则的注意点
    应指出的是,宪法至上原则作为法治的基本要求,不单只是一个调整法律和法律制度间关系的宪法基本原则,而且还是一个内涵丰富的政治源则,这是由宪法的政治属性决定的。现在,“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已被宪法第13条修正案确立为我国的基本治国方略。为了贯彻和实现这一方略,树立宪法至上的原则尤其具有重要意义。依法治国的核心和关键是依据宪法治理国家,依法治国首先或者是最重要的是具有宪法秩序的国家。     
 
 

Tags: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 法学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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