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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法律硕士联考专业基础课(非法学)真题及答案

类型:全真试卷  解析:有解析  年份:2021  ★收藏  ✚纠错

一、单项选择题

下列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

1、下列选项中,符合我国刑法关于空间效力规定的是______。

    A.我国国家工作人员在我国领域外犯我国刑法规定之罪,应适用我国刑法

    B.犯罪行为没有发生在我国领域内,不应认为是在我国领域内犯罪

    C.外国人在我国领域外,对我国公民犯罪,而按我国刑法规定,最低刑为3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应适用我国刑法

    D.凡在我国领域外犯罪,依照我国刑法应当负刑事责任,虽然经过外国审判,依然应按照我国刑法追究

 

2、下列关于犯罪形态的理解中正确的是______。

    A.间接故意犯罪可以存在未遂形态

    B.在犯罪预备阶段,可以成立犯罪中止

    C.自动放弃重复侵害行为的应认定为犯罪既遂

    D.准备用于预备行为的工具的,应认定为犯罪预备

 

3、甲(15周岁)实行的下列行为中构成犯罪的是______。

    A.为勒索财物绑架同学,并将其打成重伤

……此处隐藏43453个字…… 乙打闹。王某的行为不构成正当防卫,属于假想防卫。正当防卫的起因条件是有不法侵害行为发生。如果不存在不法侵害,行为人误以为存在不法侵害而实施了防卫的,是“假想防卫”,不能成立正当防卫。本案中,由于王某误以为存在不法侵害,而实际上却不存在,其假想的防卫行为不构成故意犯罪。当时王某在中学门口,应当预见到可能是学生之间的打闹行为,但疏忽大意没有预见。因此,王某对重伤结果有过失,应认定过失致人重伤罪。     62、不成立。《民法典》第490条第1款规定,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合同约定自双方盖章时成立,甲未在合同书上盖章,故合同不成立。     63、无权。7月20日,甲通知乙只能交付60台设备,乙同意,双方达成买卖合同的意思表示一致,甲已经将设备交付给乙,甲履行了主要义务,乙也已经接受。因此,买卖合同成立有效,且完成交付,买受人乙取得该60台设备的所有权。甲已经丧失设备的所有权,故甲无权请求返还。     64、有权。《民法典》第500条规定,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对方损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①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②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③有其他违背诚信原则的行为。乙转售前向甲询问,甲的答复使得乙产生了充分的信赖,在乙签订转售合同后,甲拒绝盖章属于违背诚信原则的行为。据上述分析,后来甲乙之间成立了60台设备的买卖合同。其余10台设备的买卖合同未成立,乙可向甲主张因为合同未成立部分造成的缔约过失之赔偿。    

 

Tags:法律硕士联考 专业基础课 非法学 石油党建“每日答题”2019年9月26日试题及答案 石油党建“每日答题”2019年9月27日试题及答案 石油党建“每日答题”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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