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试卷大全 > 学历类 > 自学考试

2009年下半年全国自考(合同法)真题试卷及答案

类型:全真试卷  解析:有解析  年份:2010以前  ★收藏  ✚纠错

  单项选择题

  1.无名合同是指()

  (A)无名称合同

  (B)法律无明文规定名称与规则的合同

  (C)无内容合同

  (D)无形式合同

  【正确答案】B

  2.《合同法》规定: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这一规定体现的是()

  (A)适当履行原则

  (B)协作履行原则

  (C)经济合理原则

  (D)情势变更原则

  【正确答案】B

  3.上海某公司与宁波某公司订立一加工承揽合同,由宁波公司承揽加工3万件牛仔裤,合同中未约定履行地点,依合同法规定,该合同履行地应在()

  (A)上海某公司所在地

  (B)宁波某公司所在地

  (C)上海某公司指定的地点

  (D)宁波某公司指定的地点

  【正确答案】B

  4.合同当事人互负债务,且无先后履行顺序之约定,当事人一方可在对方未履行之前,拒绝对方的履行请求,这被称为()

  (A)先履行抗辩权

  (B)同时履行抗辩权

  (C)不安抗辩权

  (D)先诉抗辩权

  【正确答案】B

  5.情势变更的前提,是合同成立后,作为该合同基础的事由发生了合同订立时小能预料的变化,而这种变化的原因是()

  (A)由 ……此处隐藏13883个字…… 时间;承诺生效的时间常与合同订立的地点相联系,故又与司法管辖及适用法律相联系承诺生效后就不能撤回,只能依法撤销。

  论述题

  43.试论合同法规范任意性特点的具体体现。

  【正确答案】合同法主要是通过任意性规范,而非强行性规范来调整交易关系。它具体表现为:(1)当事人协商的条款只要不违反法律的禁止性规定,社会公共利益和公共道德,法律即承认其效力;(2)合同法的大多数规范允许当事人通过协商加以改变;(3)尽管规定了有名合同,但仍允许当事人创设新类型的合同;(4)合同法规则并不代替当事人订立合同,只是帮助当事人完善合同。

  案例分析题

  44.甲公司于6月5日以传真方式向乙公司求购一台机床,要求立即回复。乙公司当日回复“收到传真”。6月10日,甲公司电话催问,乙公司表示同意按甲公司报价供应机床,要甲公司于6月15日来人签定合同文本。甲公司即对机床使用场地、配套设备及购置资金等做了准备,并于6月15日派人员前往签约,但乙公司提出要加价,未获甲公司同意,乙公司遂拒绝签约。甲公司认为乙公司的行为造成了其为签约谈判花费的差旅劳务费、为准备工作支出的费用及未及时获得机床等损失。问:(1)合同是否成立?为什么?(2)甲公司是否可以要求乙公司承担违约责任?为什么?(3)甲公司可要求乙公司赔偿哪些损失?

  【正确答案】(1)合同未成立。因虽协商一致,但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时,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2)甲公司不能要求乙公司承担违约责任,因合同未成立.只可要求承担缔约过失责任。(3)缔约过失责任赔偿范围含签约谈判的花费和准备工作支出费用。

Tags:自考 合同法 石油党建“每日答题”2019年9月26日试题及答案 石油党建“每日答题”2019年9月27日试题及答案 石油党建“每日答题”2019年9月29日试
您可能感兴趣的试卷
相关试卷
关于我们 | 用户指南 | 版权声明 | 给我留言 | 联系我们 | 积分商城 | 答案求助 | 网站地图
Copyright © 2024 www.daanwo.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