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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0月民法学自考真题及答案

类型:全真试卷  解析:有解析  年份:2017  ★收藏  ✚纠错

一、单项选择题

(在每小题列出的备选项中只有一项是最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将其选出。)

1、下列对民法调整对象的表述正确的是______。

    A.民法的调整对象是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

    B.民法调整的财产关系限于平等主体之间的财产关系

    C.民法调整的人身关系具有财产内容

    D.凡人格关系与身份关系,均由民法调整

 

2、下列对于民事法律关系的表述正确的是______。

    A.民事法律关系以民事权利、民事义务和民事责任为内容

    B.民事法律关系是由民法调整而形成的社会关系

    C.民事法律关系均是自愿发生的

    D.民事法律关系是人与物之间的关系

 

3、下列对于民事权利的表述正确的是______。

    A.根据民事权利的作用,可以将民事权利分为绝对权与相对权

    B.根据民事权利的效力范围,民事权利可分为支配权、请求权、抗辩权与形成权

&nbs ……此处隐藏32376个字…… 军的父母作为监护人未尽到照顾、监管责任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37、孙立去世时有遗产房屋3间。张芳、孙达、孙松具有继承权。其中,孙达为代位继承人。理由如下:

    ①孙立与张芳共同所有的6间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双方有平等的权利,夫妻双方也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因此,遗产房屋为3间。

    ②由于未订立遗嘱以及遗赠扶养协议,因此按照法定继承规则继承。第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为:配偶、子女、父母、对公婆或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丧偶儿媳或女婿。本案中,包括配偶张芳、子女孙松。由于被继承人的子女孙林先于被继承人孙立死亡,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也即由孙达代位继承。第二顺序的法定继承人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本案中并未提及,不做考虑。因此,张芳、孙达、孙松具有继承权。     38、继承人有王萍、孙达、孙松。其中尽了赡养义务的儿媳王萍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孙达为代位继承人。

    ①由于未订立遗嘱以及遗赠扶养协议,因此按照法定继承规则继承。第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为:配偶、子女、父母、对公婆或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丧偶儿媳或女婿。本案中,包括配偶张芳、子女孙松、丧偶儿媳王萍。

    ②由于被继承人的子女孙林先于被继承人孙立死亡,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也即由孙达代位继承。第二顺序的法定继承人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本案中并未提及,不作考虑。    

 

Tags:民法学自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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