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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0月劳动法自考真题及答案

类型:全真试卷  解析:有解析  年份:2021  ★收藏  ✚纠错

 

一、单项选择题

1、不属于劳动法调整范围的社会关系是______。

    A.某合伙制律师事务所与其合伙人律师之间的社会关系

    B.劳动仲裁机构与劳动者因审理劳动争议产生的社会关系

    C.劳动监察机构与用人单位之间在劳动监察方面的社会关系

    D.某职业教育培训机构与劳动者在培训过程中产生的社会关系

 

2、秦某参加安然公司为期2周的入职前培训后,拒绝入职,并向安然公司索要未签订劳动合同的两倍工资,双方发生争议。关于本案,说法正确的是______。

    A.秦某拒绝入职,双方未成立劳动关系

    B.双方尚未签订劳动合同,不成立劳动关系

    C.入职前的培训应当视为安然公司的用工行为,双方成立劳动关系

    D.安然公司有用工行为,未与秦某签订劳动合同,但应当支付其2倍工资

 

3、苏某是某公司的高级软件管理顾问,达到退休年龄后,公司又为其连续缴纳了2年的社会保险。关于苏某达到退休年龄后的2年中与公司的用工关系,说法正确的是______。

 &nb ……此处隐藏15403个字…… bsp;  (4)劳动风险承担不同。在生产资料的使用归属上,劳务合同中劳务提供者所使用的生产资料由自己来提供,而且承担生产资料与劳务活动相结合中所带来的各种风险;劳动合同中劳动者使用的生产资料由用人单位来承担,劳动者不承担生产劳动过程中的各种风险。

    (5)酬金计算和反映的性质不同。劳务合同的酬金计算以市场价格来衡量,其支付方式及次数由双方约定,反映了商品交换性质。劳动合同的报酬计算以法律的规定以及当事人约定来衡量,其支付方式及支付时间受到劳动法律、法规的严格制约。

    (6)适用法律不同。劳动合同适用劳动法律、法规调整,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关系要依据劳动法律、法规确定。劳务合同主要由民法调整。    

六、案例分析题

39、双方可以采取和解、调解、劳动仲裁、诉讼等法律途径来解决争议。     40、不合法,无效。根据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劳动者无理由解除劳动合同,无需承担支付用人单位一个月工资以替代提前通知期的责任。本案中双方事先约定损失的金额,实质上属于事先约定违约金,但双方不存在适用违约金的前提。     41、不应支持。向阳公司未能举证证明因姜某未提前三十日通知解除劳动合同给向阳公司造成的实际损失,故向阳公司向姜某主张赔偿金,缺乏依据。     42、不能够认定工伤。马某不属于在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经抢救无效48小时之内死亡的视同工伤的情形。     43、黄某可提起行政复议,对复议结论不服的,可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Tags:劳动法自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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