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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10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婚姻家庭法真题及答案

类型:全真试卷  解析:有解析  年份:2016  ★收藏  ✚纠错

一、综合题
1、婚姻家庭法的特征
答案:
解析:
(1)婚姻家庭法的调整范围具有明晰的边界,同时又极其广泛和普遍。(2)婚姻家庭法的调整对象具有很强的身份性和伦理性,但同时财产关系也占有相当的比重。(3)婚姻家庭法的调整手段具有多样性,既有大量的强制性规范也有非强制性规范,还有一些倡导性规范。
2、简述我国《婚姻法》关于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分割问题的原则。
答案:
解析:
根据我国《婚姻法》和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人民法院处理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分割问题,应坚持以下原别:
(1)男女平等。基于应分割的财产是夫妻共同财产,在婚姻存续期间双方有平等处理权,在离婚分割时双方也处于平等地位。
(2)保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这一原则意味着,一方面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不得侵害士方和子女的合法权益;另一方面,应视女方的经济状况及子女的实际需要给予必需的照顾。
(3)尊重当事人意愿。在分割共同财产时尊重当事人意愿,是尊重公民财产权利的一种表现。
(4)照顾无过错一方。在分割共同财产时对无过错一方适当多分,对有过错一方适当少分。这里的“过错”不仅限于《婚姻法》46条指明的若干重大过错,还包括其他违反婚姻义务侵害婚姻关系的过错行为。
(5)有利生产、方便生活。一方面,对夫妻共同财产中的生产资料,分割时不应损害其效用和价值,以保证生产活动和财产流通的正常进行;另一方面,时于夫妻共同财产中的生活资料,分割时也应视各自的实际需要,从而做到方便生活,物尽其用。
(6)不得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利益。离婚时,不能把属于国家、集体和他人所有的财产当作夫妻共 ……此处隐藏12332个字…… ;B、甲与丙之间是姻亲关系
  C、甲与丙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不因乙去世而消除
  D、甲与丙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随乙去世而自然消除
答案:A,C
30、引起婚姻关系终止的原因包括 ()
  A、离婚
  B、夫妻一方自然死亡
  C、夫妻一方被宣告死亡
  D、夫妻因感情不和分居
答案:A,B,C
四、名词解释题
31、可撤销婚姻
答案:
解析:
欠缺婚姻成立要件的违法婚姻,经撤销请求人请求,依法撤销后不具有婚姻的法律效力。
32、夫妻财产制
答案:
解析:
又称婚姻财产制,是指规定夫妻财产关系的法律制度,其内容包括各种夫妻财产制的设立,变更与废止,夫妻婚前财产和婚后所得财产的归属、管理、使用、收益、处分,以及家庭生活费用的负担,夫妻债务的清偿,婚姻终止时夫妻财产的清算和分割等问题。
33、法定婚龄
答案:
解析:
法定婚龄:法律规定的最低的结婚年龄,即结婚当事人在此年龄上始得结婚,在此以下不许结婚。
34、限制离婚主义
答案:
解析:
限制离婚主义:夫妻双方均享有离婚请求权,但法律时离婚条件严加限制的立法主张。
35、收养的拟制效力
答案:
解析:
收养的拟制效力:收养依法创设新的亲属关系及其权利义务的效力,也称为收养的积极效力。
 

Tags:高等教育自学考试 婚姻家庭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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