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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4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经济法概论真题及答案(含解析)

类型:全真试卷  解析:无解析  年份:2019  ★收藏  ✚纠错

一、单选题

1.依据我国公司法,下列可以用于公司股东出资的是( )。

A.商誉

B.商标专用权√

C.劳务

D.土地所有权

解析:《公司法》第27条规定:“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

B项,商标专用权属于知识产权,可以用于公司股东出资。

AC两项,商誉和劳务无法准确地用货币估价,不适于作价出资。

D项,土地所有权归于国家所有,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

2.依据我国公司法,下列关于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的表述,错误的是( )。

A.股东之间转让股权须经全体股东一致同意√

B.股东之间可以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C.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

D.经股东同意对外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

解析:《公司法》第71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 ……此处隐藏32058个字…… 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

本案中,A公司为善意相对人,张某的法定代理人并未追认,因此A公司有撤销的权利。)

35.甲企业与乙大学签订一份委托开发合同,由王教授作为项目负责人研发一项净水方法,并向乙大学支付了研发资金;合同对开发成果的权利归属未作约定。王教授在业余时间利用学校实验设备研制出了该项净水方法。王教授、甲企业、乙大学均主张该净水方法的专利申请权。

问题:

(1)王教授是否有专利申请权?为什么?

(2)甲企业是否有专利申请权?为什么?

正确答案:((1)王教授没有专利申请权。

理由:《专利法》第6条规定:“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或者主要是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为职务发明创造。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该单位,申请被批准后,该单位为专利权人。该单位可以依法处置其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和专利权,促进相关发明创造的实施和运用。”

本案中,王教授接受学校任务利用学校实验设备完成的发明创造属职务发明创造,其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其单位乙大学。

(2)甲企业没有专利申请权。

理由:《专利法》第8条规定:“两个以上单位或者个人合作完成的发明创造、一个单位或者个人接受其他单位或者个人委托所完成的发明创造,除另有协议的以外,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完成或者共同完成的单位或者个人;申请被批准后,申请的单位或者个人为专利权人。”

本案中,甲企业与乙大学未约定委托发明的权利归属,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受托方乙大学。)

Tags:高等教育自学考试 经济法概论 石油党建“每日答题”2019年9月26日试题及答案 石油党建“每日答题”2019年9月27日试题及答案 石油党建“每日答题”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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