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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05月助理人力资源管理师(三级)技能操作真题及答案

类型:全真试卷  解析:有解析  年份:2017  ★收藏  ✚纠错

一、简答题

(每小题15分,共30分)

1、简述审核人工成本预算的方法。

 

2、企业组织工作轮班应注意哪些问题?

 

 

二、计算题

(本题共20分。先根据题意进行计算,然后进行必要分析,只有计算结果没有计算过程不得分)

某公司在开展工作岗位评价过程中,拟采取概率加权法制定评价指标权重标准,即对各类评价指标的权重系数进行设计,以甲岗位为例,其评价指标(Eij)及其各指标分值(Pi)、相对权数(Ai)、概率权数(Xi)和指标的评分(PiXi),如表1中各纵栏所示。

概率加权法:甲岗位评价指标权重系数的确定表 

测定指

标(Eij)    

指标分

值(Pi)    

相对系数Ai    

概率权

数(Xi)    

指标评

分PiXi    

……此处隐藏10925个字…… ,由第二组人员将绩效指标中包含的重要事件,从优到差、从高到低进行排列。

    (5)建立行为锚定法的考评体系。     7、(1)本案的焦点。企业在录用魏先生两个月后,经调查发现魏先生在应聘时提供的书面材料(即在多个企业担任过销售主管的工作经历)纯属虚构,企业是否可以因此解除与魏先生签订的劳动合同。

    (2)企业作出的决定是合法的。《劳动合同法》第26条规定,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该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

    本案中,魏先生虚构工作经历的做法显然属于欺诈行为,使企业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了劳动合同。因此,根据《劳动合同法》第26条规定,魏先生同企业订立的劳动合同应届于无效合同。

    另外,《劳动合同法》第39条规定,劳动者因本法第26条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用人单位可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第39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可以随时解除和魏先生的劳动合同。综上所述,企业当即作出与魏先生解除劳动合同的决定是合法的。

    (3)争议处理。鉴于魏先生的过错,根据《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该企业可以随时解除与魏先生的劳动合同,不需支付经济补偿。另外,魏先生在职期间,若企业给魏先生支付过专项技术培训费用,还可以要求魏先生按服务协议约定支付出资培训违约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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